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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刮蹭男子不服事故认定 交警部门现场复勘维持原判

今年6月,市民黄先生在开车的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在现场涉事双方报警处理事故了这起事故,但现在黄先生对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有些不认可。

6月20日,黄先生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停靠在市区泰安路一家菜鸟驿站门口,当时他并没有选择将车停进停车位,而是在路边临时停车。

从现场监控视频上可以看到,6月20日上午8点38分,一辆蓝色小轿车从附近小区门口右转驶出,由北向南行驶。该车在经过黄先生停车位置时,刚好黄先生的货车起步。

事故当天,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科根据现场情况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果,认为反映人黄先生应该对该起事故负全责。之后,黄先生向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了复核申请。

7月17日,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要求直属一大队对该事故进行重新调查。7月21日,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现场复勘的基础上,再次出具了认定结论。

交警部门在现场复勘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视频和双方询问笔录,认定黄先生存在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临时停车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是造成该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在对该起事故调查中,交警发现对方车主盛女士也存在部分违规行为,并依照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之后交警部门也就此事与黄先生进行了沟通。不过,黄先生还是无法接受。

(记者 袁立 摄像 谭志强 实习记者 林静璇  一审 谢欣妤 二审 陈告海 审核 吴峻峰 监制 王炜 孙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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