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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占用基本农田搞养殖 铅山县石塘镇责令整改


2021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这不,铅山县的朱女士新建的养鸭棚就因为占用了部分基本农田而被要求拆除。

朱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5月前后,她和家人在铅山县石塘镇十都村搭建了一个面积约400平方米的养鸭棚,饲养了两千只鸭子。可让朱女士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她就被相关部门告知,养鸭棚必须拆除。

接到栏目转办函后,铅山县指派石塘镇调查处理此事。

铅山县石塘镇武装部长张琦表示,根据卫星拍摄到的图片,朱女士共占用了0.99亩土地,其中有部分是基本农田。但朱女士提出,她建养鸭棚的这块河滩有不少石头,根本不适合种植,她不理解为何会被认定成基本农田。

针对朱女士的疑惑,张琦也作出了回应。

张琦表示,接下来他们会对该块土地进行复耕。此外,如果反映人朱女士找到了适合养殖的地块,镇里将协助她办理设施农用地的相关手续。

(记者 郑承睿 摄像 郭远成 一审 徐媛 二审 周韦华  审核 吴峻峰 监制 王炜 孙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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