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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本村 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弋阳县曹溪镇的宋先生因生活需要,在农村种植了一些雷竹增加收入。2021年,当地政府征收了他的雷竹并给予了相关补偿。然而最近,雷先生发现还有一笔土地的补偿款没有领到。那么事情的原委究竟如何,来看报道。

今年70岁的宋先生是弋阳县曹溪镇西山林场的村民。22年前,他举家搬迁至弋阳县曹溪镇马山村居住,并在村里的一处2亩多面积的荒地上种植了雷竹。

据了解,宋先生种植雷竹的位置,位于G353宁福线弋阳县曹溪镇至盘岭段国道旁。2021年这条道路因改扩建需要,弋阳县曹溪镇征收了道路两旁的土地和土地上的农作物,并给予村民每亩5500元的青苗补助款和每户5000元的补贴。

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只收到2亩多地的青苗补偿款,合计11600多元。至于每户5000元补贴的这笔钱,当地政府却一直没有发放给宋先生。

接到栏目转办函后,弋阳县曹溪镇派人了解了宋先生个人的相关情况。经核查,宋先生为西山林场户口,不属于马山村户口。并且,宋先生种植雷竹的土地属于马山村集体用地。

会上,36位村民代表共同讨论并列举出享受5000元补贴人员的相关条件,其中一项规定:不是马山村村民但在本村土地开荒的人员,只补偿其青苗,不予享受其它的补贴。

对于马山村委会的这项决议,弋阳县曹溪镇二级主任科员汪才福也表示认同。

(记者 曹煜晨 摄像 李璨 一审 谢欣妤 二审 陈告海 审核 吴峻峰 监制 王炜 孙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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