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7月23日,记者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民政系统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千方百计推出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健全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体系。我省全面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持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已将368.42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逐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18年连涨,有效保障了185.6万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在全国率先探索孤弃儿童区域性机构养育改革,集中优势资源新建、改扩建11家设区市儿童福利院,1098名机构养育孤弃儿童全部实现在区域性机构集中养育,县级机构全部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惠及48.3万重度残疾人和48.8万困难残疾人。我省创新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参照特困失能人员等供养保障标准和方式,为全省1.88万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护、日间照料和机构托养服务;创新开展区域性站内照料,部门联动开展街面巡查,逐年加大寻亲和落户安置力度,实现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留“清零”、短期滞留“动态清零”。

——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我省创新推出深化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六大举措,包括全面推行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在全国率先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养老服务中心组织架构、推行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等;着力推进城市养老服务改革,构建完善县(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并延伸至家庭的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失能、失智照料护理机构,每个街道和县城城关镇建有1所综合性养老机构,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46家、日间照料中心4458个、城市老年助餐点1898个。

——围绕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积极提升民政领域相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我省持续完善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和监督管理制度,全省登记社会组织总数2.8万余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6.3万个;深入开展“百社解千难”系列活动,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助力乡村振兴、稳岗就业等,2012年以来累计捐款捐物60余亿元;完善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全省登记认定慈善组织数量达398个;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进一步拓宽参与渠道,引导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公益慈善。

我省还深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全面建立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基本实现公益性殡葬设施全覆盖;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积极推动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大力倡导“节俭办宴席、请客不收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此外,我省全面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城乡低保等3个事项审批权限全面下放;打造“数字民政”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赣服通“民政专区”,37项民政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婚姻登记、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实现掌上办理。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璋 实习生 黄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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